做好日常维护工作,注意防潮、防尘、防电磁干扰、防静电、防冲击、防碰撞等各项防护工作, 以保证设备良好。 9.1.5 管理人员应做好日常运行记录,对参数更改、系统维护、故障维修等情况进行记录。 9.1.6 所有设备要保持连续正常运行,应满足无人职守自动运行要求,并且如发生中断,应具有数据存储 及相关设备的保护措施。
9.2 定期检测要求
9.2.1 系统前端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,定期检查应由专业检验机构执行。 9.2.2 各种监测设备检验周期规定见本规范第 3 部分。
9.3 故障处理要求
9.3.1 应配备或指定专业维修人员。 9.3.2 系统发生故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,保证系统在 48 小时内恢复运行。 返回北京东方吉华科技有限公司主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