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环境保护局: 你局《关于延庆县人民政府申报国家ISO14000示范区推荐意见的函》(京环文〔2006〕65号)收悉。 根据《ISO14000国家示范区管理办法》和《ISO14000国家示范区创建条件标准及评价方法》的有关规定,我局对延庆县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,认为延庆县符合ISO14000国家示范区创建条件,现批准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。请你局继续认真抓好示范区建设,严格执行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,推动延庆县环境管理工作不断深入。
二○○七年一月三十日
主题词:环保 延庆县 ISO14000 国家示范区 函 抄送: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。